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
(二)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种养,主要通过企业在农村提供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的方式带动农民,实现在乡村主导产业的同时带动乡村整体水平的提高。以抓服务促服务。根据《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应结合各省实际,细化每一个区域应该推进的发展区域和影响力,主要是以小农水社、渔村文化为依托,通过举办农民培训班、在农村举办文艺会、开展广场、宣传等方式打造种养结合区域。以政府为主导,引导农户采取自主申报、自愿申报的方式,逐步向生态农业生产经营者、经营者、种植养殖大户和养殖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在总体规划上应建立完善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村镇和村内道路和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确保各类设施化投入与市场交易畅通。
六、推进种养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保护种养结合,扩大规模适度,全面推进种养结合,引导农民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专业化,真正体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优质优价规律,推进科学种养结合,实现农业“产”、“管”、“销”“创”一条龙,使农民逐步实现从种养到生产全产业链、多产、高效、可持续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
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种养加动纺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将玉米、蔬菜、花卉、果树、中药材、农机、畜牧业等现代经营主体列入重点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市场主体,利用好现有资源,大力发展种养加动纺产业。
八、加快推动食品加工化。支持企业引进优质加工设备和加工装备,培育食用安全食品品牌。支持企业逐步建设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组织实施企业质量管理监测,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建立健全农牧业产品标准体系,将食用农产品标准体系向有机和绿色食品方向转变。
九、拓展专业化生产空间。支持专业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推动建立国家安全产品认证体系,推广使用二维码追溯系统,加快兽药电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共享。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以产业化经营为引领的食品领域规模和产值实现转型升级,实现食品添加剂和兽药残留速测标准与检测标准的有机融合。鼓励引导企业建设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生产线,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产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产地环境、产品流通等关键环节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化和行业标准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