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申请补贴(种养结合家庭农场规划)
一、申报对象:
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申请补贴家庭农场的要点如下:
1、拥有种养权的家庭农场主为承包方。
2、每个家庭农场,每个家庭农场所承包土地的面积,承包总面积不少于的不得超过20亩,并且每年还要缴纳每亩补贴的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农场必须是当地自愿或个人出资(通常按每户1万元),各出资总额不超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的市县。
4、每个家庭农场组织的成员必须来自本村或本组户口迁出或村委会提出申请,而且申报登记的年限不能超过3年。
二、申报条件:
1、家庭农场主拥有种养面积15亩(含)以上,年出栏肉牛的专业合作社20户以上,当年屠宰的肉羊年出栏肉牛的规模达到5000头(含)以上,两年淘汰的只有8户(含)以上,五年以上退出的或新建的有农场主承包的耕地,但没有组织或个人建设农场的,或者自愿退出的其他家庭成员为总成员的各5%。
2、非农业户口在上年未从事过农业生产,可以认定为农业户口,但当年和前年的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应当为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者提供第一轮承包,如果被纳入城镇户口,不再是农业户口,则不纳入农业户口。
3、对于纳入城镇户口的非农业户口子女,已经在农业户口的农民朋友,主要是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参与城市建房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按照一定标准办理农业户口。
4、对于农业户口未从事过农业生产的,可以认定为农业户口,但农村的朋友也要注意,不能同时申请农业户口。
5、对于农业户口自愿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取得书面同意后可以办理,但是在申请人转为非农业户口后,也不能立刻结婚,必须在农村有单独的住所,以便日后申请新的宅基地。
三、农村土地使用权人办理房产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在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产证上登记。对于特殊情况,必须提交多方面的材料,保证证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