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源浦北瑞维涟源龙鑫种养殖专业社
2014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湖南省食品安全法》。2014年12月,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了《野生动物食物成分及其性状研究》,该实验的内容主要涉及动物疫病防治、养殖管理、养殖设施设备与用料等各个环节,包括生活环境与生物安全控制、动物疫病防控与疫病判定与报告等内容。
2014年12月,我区农业部门再次组织专家和畜牧执法人员对种畜交易场所进行了调查,对交易场所及交易市场环境、经营主体、市场、养殖数量、日常消费等各方面进行了检查。从多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查清了我区野生动物交易和畜禽交易场所存在的问题,对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二)安全、利好交易场所
(三)规范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对交易场所进行了规定的消毒处理,引进、经营和使用的种畜必须是原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购进检疫合格的种畜品种、系谱档案、检疫合格证明、技术证明、相关屠宰检疫要求和授权证明、饲养证等。规范了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严格执行了《无规定动物及其产品经营户管理办法》,对交易场所进行了监管,规定了从交易场所到交易车辆的消毒和向交易场所使用、“两证”登记,并禁止个人进行交易。
(四)法律责任
野生动物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必须履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八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三禁止”、“两不”行为。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交易场所的准入、休评定和管理进行了完善。
(五)管理范围
对从事野生动物交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名录管理办法》的统一管理。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保护经营单位和个人,是指其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和经营活动所获利益、违法所得或者直接从事林木、动植物产品等活动所获的产品。